北京师范大学广安实验学校自主招生简章
根据广安市教育体育局〔2018〕3号文件有关规定,我校2018年继续实施自主招生。
一、招生计划
我校将面向全市自主招生方式录取40名。
二、报名条件
1.参加广安市中考的初三应届毕业生,填报志愿时,第一批A志愿必须填报北京师范大学广安实验学校。
2.本市户籍,在外市就读的优秀学生。
三、实施程序
1、报名:
(1)即日起至2018年6月16日,在就读学校班主任处报名或我校招办报名。
(2)考生报名时,填写好《自主招生报名表》,并上交两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,报名时交报名处。
(3)报名费:80元/生。
2.笔试
(1)考试科目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(不含听力)三科,每科满分均为120分。语文、数学考时为120分钟,英语考时为100分钟。
(2)考试时间:2018年6月16日,上午语文(8:30—-10:30),英语(10:50---12:30);下午数学(14:30---16:30)。
(3)考试地点:北京师范大学广安实验学校(岳池县城安拱路东二段)
3.录取办法
(1)公示:根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,确定通过自主招生测试学生的人数和名单,并公示。
(2)公示无异议后,学生于6月18日前签订提前录取自愿书。学校向市教育体育局上报通过自主招生预录的学生名单,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录取。
四、本简章解释权归北京师范大学广安实验学校。
五、未尽事宜以上级相关招生文件为准。
北京师范大学广安实验学校
2018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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